建设与管理工程学院组织学习党内两项法规

作者:罗剑来源:建设与管理工程学院发布时间:2015-11-19浏览次数:574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后,按照学校对学习宣传两项法规的要求,11月16日,建设与管理工程学院在学院会议室2A-213组织学习了“两项法规”,由学院党委书记龙雅芳同志主持。
  首先,龙雅芳组织大家学习了《准则》,《准则》共计八条,前四条是针对所有党员廉洁自律规范,要求所有党员公私分明、崇廉拒腐、尚俭戒奢、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后四条是针对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规范,要求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准则》虽然只有八条,但紧扣的是廉洁自律主题,围绕的是理想信念宗旨,重在立德。
  接着,重点学习了《条例》中的六类“负面清单”: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条例》把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列在突出位置,明确增加了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搞无原则一团和气等违反政治纪律条款,把非组织活动、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如实报告个人事项等列入违反组织纪律要求中。“过去常说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但怎样算做到,一些人并不清楚,现在条例中对此明明白白说清楚了,不能再打擦边球。”
  最后,龙雅芳强调两项法规颁布实施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进一步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大举措,对于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各党支部要组织全体党员全文学习两项法规,要把学习《准则》和《条例》与学习党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起来,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把《准则》和《条例》的要求化作各自的自觉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