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举行“宪法法律进高校”宣讲报告会

作者:胥艺凡来源:新闻中心发布时间:2019-11-04浏览次数:650

    11月4日,“宪法法律进高校”宣讲报告会在我校四教报告厅举行。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郑泰安作了题为《以案说法:法治思维的构建》的专题报告。副校长郑鈜,机关及业务部门负责人,各学院党委书记、副书记,马克思学院和知识产权学院、法学院的教师代表、学生代表聆听了本次报告。

报告会现场

    报告会中,郑泰安围绕“法院赔偿错案当事人”“商铺招牌砸伤行人”等4例鲜活案例,引出了当今仍存在对法治精神理解不全面的问题,进而指出法律人应具备数理思维、哲学思维、逻辑思维、道德思维、统计学思维和法社会学思维共六大法治基础性思维。接着,郑泰安从党规和国法、法制和法治、规则和规矩、权力行使和权利行使、法治和德治、社会规范和法治社会六对关系进行对比,引用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无禁止皆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治与德治如车之两轮,鸟之双翼”等要点,指出应正确看待和处理上述关系。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郑泰安作报告

    在进一步论证法治思维的构成要件组成时,郑泰安提出主体适格、依据可靠、证据可信、程序正当、结果公道和预期安全共六大要件,指出这有助于持续构建、理性构建一个充满活力没有怨气的社会,并最终呈现出一个理性包容、秩序井然、活力迸发、源泉涌流、持续双创、预期安全的社会样态。最后,郑泰安强调,在法治思维构建途中,应努力增强个人的综合素养,即树立“三信”(信仰、信念、信心),增强“三力”(能力、定力、耐力),拥有“三气”(豪气、志气、锐气),达到“三和”(和谐、和睦、和美)。

    最后,郑鈜代表学校对郑泰安副院长的精彩报告表示感谢。他指出,此次报告对于大家深刻理解和把握法治思维、正确运用法治思维,进一步提升师生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引导广大师生自觉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习惯和行为方式具有重要而现实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