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华大学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全面铺开

作者:翟元平来源:新闻中心发布时间:2009-10-27浏览次数:1415

    10月20日,学校召开人事工作暨2010-2012年人力资源工作会议,对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进行了部署。根据四川省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有关文件要求,22日,学校成立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人事工作会议的召开和领导小组的成立,标志着西华大学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全面启动。
    岗位设置管理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关系到学校新型人事制度的建立,关系到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和教职员工的切身利益,学校十分重视此项工作。经研究,成立了以校党委书记张小南为组长、校长孙卫国为副组长的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成员由学校党政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我校岗位设置管理的政策依据是:人事部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6】87号);人事部、教育部印发《关于高等学校、义务教育学校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7】59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川办发【2008】19号);四川省人事厅、教育厅印发《四川省高等学校、义务教育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指导意见》(川人发【2008】74号)。
    学校坚持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进行岗位设置,遵循总量控制、结构合理、按需设岗、严格考核、协调发展等基本原则,坚持竞聘上岗、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合同管理。
    我校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范围是:1、凡与我校建立人事关系的、在编在职的工作人员(含人事代理人员),包括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均纳入岗位设置管理;2、2006年7月1日以来至学校首次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期间退休且执行专业技术岗位工资待遇的人员和已离岗待退且未退休并执行专业技术岗位工资待遇的人员。
    根据有关规定,学校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管理岗位分为10个等级,事业单位现行的部级正职至办事员依次对应管理岗位的一至十级职员岗位。我校管理岗位分为8个等级,厅级正职、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对应管理岗位三至十级职员。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高级岗位分为7个等级,即一至七级,其中正高级岗位包括一至四级,副高级岗位包括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一、十二级是助理级岗位,十三级是员级岗位。 根据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我校高校专业技术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设置为16%、30%、40%、14%。附属实验学校,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设置为15%、45%、40%。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技术工岗位分为5个等级,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分别对应一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工勤技能一级、二级、三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全省总体控制目标为25%左右。
    关于“双肩挑”岗位。根据省上规定:担负学校领导职责与管理任务的管理岗位,以及内设党政管理机构中担任领导职责和管理任务的岗位,才能设置“双肩挑”岗位。“双肩挑”岗位数量控制在20个左右。学校教学、科研、教辅等部门担负领导职责的岗位属于专业技术和管理工作并重的岗位,不单独设置“双肩挑”岗位,按其工作性质和具体任务确定其具体岗位,并按其执行的工资序列,占相应的岗位数量。
    今年3月,学校收集整理了我校专业技术人员的科研业绩材料,初步制定专业技术各等级岗位的申报条件和岗位职责,并根据文件规定和相关要求,制定了岗位设置方案,于9月底经省教育厅、人事厅审批。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学校将出台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办法,并组织开展岗位聘用工作。
    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我校将于11月底完成岗位设置管理工作。
 

责任编辑:陈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