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土木建筑与环境学院于6月7日在6D202教室召开毕业生入党积极分子大会。主讲人为学院学生党总支副书记李莹莹老师,全体毕业生入党积极分子聆听了本次会议。
会议开始,李老师首先讲述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重点提到《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二条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培养教育等有关材料转交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对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接续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她提到对拟接收入党的同志做出全面评价的重要材料,所以全体毕业生入党积极分子应该引起高度重视。其次,她跟大家梳理了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情况登记表、思想汇报的填写规范及要求。
通过本次大会,有利于全体毕业生入党积极分子深刻认识、了解转接工作,促进未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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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审:王蜀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