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下午,四川省法学会人工智能与大数据法治研究会召开自动驾驶汽车立法研究闭门研讨会。本次会议由研究会与发现律师事务所共同主办,在发现律师事务所“发现书院”举行,汇聚来自立法机关、司法机关、高校、科研机构及律师行业的资深专家学者,聚焦《成都市自动驾驶汽车条例(学者建议稿)》《成都市智能网联汽车发展促进办法(征求意见稿)》展开深度研讨交流。我校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汪灏教授、张利国教授参会,汪灏教授作为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主持会议。

会议现场(一)
作为条例学者建议稿的发起方代表,成都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发现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王春生就两个立法文本起草的时代背景、核心立法思路以及“先规章后法规”的立法路径进行介绍,发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吴兴隆律师系统阐述了当前立法中没有很好解决的产品责任与交通事故责任的“双层穿透”、数据权属与利用的“合法性边界”和监管沙盒与法律滞后性的“时空冲突”等三大立法难题及初步解决思路。

汪灏教授主持会议
研讨环节中,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原一级高级法官洪磊、金堂县人民法院院长徐文波、成铁一院(成都互联网法庭)专委陈燕萍、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汪蕾教授、西华大学法学院张利国教授等十余位业内专家,围绕报告内容,聚焦成都地方立法需求,从立法技术规范、司法实践适配、产业发展需求、数据安全保障等多元视角,为两个立法文本的优化完善提供了诸多建设性意见。

张利国教授发表建议
与会专家一致认为,本次研讨会成果显著,初步凝练了成都自动驾驶立法的关键问题。专家指出,立法名称的选择应服务于推动产业发展和培育新质生产力的核心目标,而非拘泥于概念之争,建议加强对技术前沿和地方实际需求的研究,以立法助力成都实现产业“弯道超车”。
会后,研究会还将组织专家进一步深入研究,不仅从法学层面加强理论研究,还将加强对科技领域、产业领域的研究,正确把握科技和产业发展方向。

会议现场(二)

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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