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与社会学学院举办法律硕士学术讲座

作者:向红英 来源:法学与社会学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发布时间:2024-09-12 浏览次数:177

99日下午,法学与社会学学院特邀成都理工大学民法典研究中心主任杨会教授在新模拟法庭开展“《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学术讲座,本次讲座由法学与社会学学院副院长王黎黎主持,汪灏教授作为与谈人,法律硕士研究生参加。

会议现场(一)

杨会教授精心选取了《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中的核心议题,包括预约合同的订立原则、违反强制性规定对合同效力的影响、以物抵债协议的具体履行方式以及违约损害赔偿的法律规定,进行了深入而详尽的分析与阐释。在讲座中,杨教授不仅局限于上述主题,还巧妙地将讨论拓展至表见代理、表见代表等民法概念,并进一步关联到善意取得制度及向债权准占有人履行的法律实践,从而构建起一个关于表见家族相关民法理论的全面而深刻的框架。

会议现场(二)

杨教授运用其渊博的法学知识,以深入浅出的语言风格,结合鲜活且富有启发性的案例,引导学生们逐步揭开《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的复杂面纱,帮助同学们不仅理解法条的字面意义,更能把握其背后的法律逻辑与精神实质,为日后的法律学习与实践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提问环节,学生们围绕预约合同向本合同的转化,以及以物抵债协议执行过程中选择权主体的确定等核心议题,提出了诸多疑问。针对这些问题,杨会教授耐心地进行了解答,为学生们提供了清晰的指导。

会议现场(三)

杨会教授的讲座赢得了高度评价,同学们认为这是一次兼具理论深度与实践指导价值的精彩讲座。讲座内容充实而丰富,不仅系统梳理了《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的核心要点,还巧妙融合了实践案例,使得复杂法条变得生动易懂。杨教授风趣幽默、引人入胜的讲授风格,极大地提升了课堂的吸引力与互动性,为同学们深入理解并掌握相关法律规定提供了帮助。

责编:曾益

编审:陈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