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报》专访我校地方文化资源保护与开发研究中心主任潘殊闲

作者:曾益 来源:西华大学新闻中心 发布时间:2013-12-09 浏览次数:212

 12月6日,《中国社会科学报》以“古蜀遗址保护前景向好——访西华大学地方文化资源保护与开发研究中心主任潘殊闲”为题,对我校教师潘殊闲进行了专访。现全文转载如下:

                                             古蜀遗址保护前景向好
                         ——访西华大学地方文化资源保护与开发研究中心主任潘殊闲
     在走访宝墩古城、鱼凫王墓、郫县杜鹃城等古蜀遗址时,记者发现这些地方都立有“文物保护”的碑牌,但并没有像样的保护措施,甚至有些遗址区堆着大量垃圾。针对古蜀遗址保护的相关问题,记者采访了西华大学地方文化资源保护与开发研究中心主任潘殊闲。
     《中国社会科学报》:古蜀遗址主要有哪些,目前保护情况如何?
  潘殊闲:古蜀遗址的总体特点是点多、面积大、形态多样、时空跨度大、遗址遗存文物厚薄不均等。较为知名的有茂县营盘山古蜀文化遗址、新津宝墩文化遗址、郫县古城遗址、温江鱼凫村遗址、都江堰芒城村遗址、广汉三星堆遗址、成都十二桥遗址、成都金沙遗址、成都商业街古蜀船棺遗址等。这些遗址分布在成都平原及岷江上游地区。
  古蜀遗址保护呈现明显的两极分化。出土文物丰厚珍贵的遗址,得到了很好保护,如三星堆、金沙遗址,不仅在原址修建了大型博物馆,而且已形成文化产业和文化品牌,享誉海内外。而出土文物比较少的,可能原址还处于耕种、占建或撂荒阶段。
  目前,古蜀遗址保护有了宏观层面的战略利好,其发展前景值得期待。2010年11月,国家文物局和四川省政府签署框架协议共建大遗址成都保护片区,并成立大遗址保护成都片区共建合作委员会。2013年5月,成都市开始施行《成都市大遗址保护管理办法》,明确将成都片区的24处大遗址纳入国家大遗址保护成都片区的保护范围,这24处大遗址就包括成都平原的古蜀遗址。
《中国社会科学报》:从政策上看,国家和地方政府高度重视古蜀遗址保护,但在实际保护过程中,是否存在困难?您有何建议?
  潘殊闲:首先,保护观念是一个大问题。一些地方政府部门未能深刻认识古蜀等大遗址保护的深远意义,有急功近利思想。一些企业和个人也未能正确认识自己应尽的责任,导致保护工作启动困难。
  其次,保护现状严重失衡。这一点前面已经谈到。导致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最主要还是观念和利益问题。
  再次,古蜀遗址保护存在难度。古蜀遗址往往面积很大,由于考古发现时间前后不一致,有的遗址区地面已有工厂、商户、承包地等,如此大面积的保护区域,实施保护难度很大。
  目前,各级政府对包括古蜀遗址在内的大遗址保护非常重视,该有的法律、法规和规划基本上已到位,但保护的关键在于执法、监督和惩处。如果上下热冷不均,再好的政策与愿望,都可能变样甚至乱套,这种前车之鉴已经很多,尤当警惕。
  古蜀遗址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和文化遗产。各地政府应结合实际,在抓紧实施遗址规划、考古和保护的同时,进行普及性的宣传、教育和文化创意工作,让古蜀遗址的缘起、面貌、价值及保护开发规划等深入人心,并让当地百姓拥有守护、守望意识和历史使命感。对地方政府的工作考核内容与要求需要改善和强化,对于纳入大遗址保护成都片区的各遗址所在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其规划、保护等工作要有时间表并进行年度考核。对于没有达标的,要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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